關于發布2021年長沙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發布者:張三豐 來源: 發布時間:2024-06-03
發布時間:2021-05-27 來源:長沙市科技局
長科發〔2021〕12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長沙市科技項目管理辦法》(長科發〔2019〕64號)和《長沙市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長科發〔2019〕65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21年度長沙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發布2021年長沙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一、申報類別
2021年長沙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按科技重大專項、自然科學基金、重點研發計劃、平臺和人才計劃進行分類組織。本次公開征集的項目為重點研發計劃、平臺和人才計劃兩大類。科技重大專項、自然科學基金的申報指南(通知)另行發布。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應為在長沙地區注冊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市委、市人民政府批準予以立項支持的其他單位;
2、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3、在相關領域具有一定的科技研發優勢;
4、具有市科技計劃項目實施的基礎條件,包括科研人才隊伍、場地、資金和技術裝備等;
5、納入研發統計的規模以上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統計不能為零;
6、無不良信用記錄;
7、一般申報單位無未驗收的市科技計劃項目,有推薦權的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無未驗收的市科技計劃項目。
(二)申報的科技計劃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省、市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及相關政策要求,符合市科技發展規劃和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要求;
2、申報的項目當年未獲得市財政其他專項資金資助;
3、申報的項目未獲得過市科技計劃項目的支持;
4、申報的項目實施期原則上不超過2年。
(三)其他要求
鼓勵申報單位自主組織申報材料;鼓勵以產學研合作的形式聯合申報。
三、重點支持方向
根據國家、省、市對科技創新工作部署要求,2021年市級科技計劃將優先支持以下項目:
1、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長沙片區、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長沙片區、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試驗區、長株潭一體化、岳麓山大學科技城、馬欄山視頻文創產業園建設中的重點科技創新項目;
2、國家重點支持的八大高新技術領域項目,特別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智一芯”(智能裝備、智能終端、智能網聯汽車和功率芯片)、“軟件業再出發”(自主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等核心基礎軟件領域和芯片設計類、高端制造類、運維服務類、機器人操作系統等高端工業軟件領域)、智慧城市項目以及數字人民幣、公共衛生、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反恐)技術研究項目;
3、湖南省重大科技創新項目中在長項目及承擔單位申報的關聯項目;
4、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有軍工三證的企業申報的項目;
5、長沙市認定的A、B、C類高層次人才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的項目;
6、依托國家級創新平臺申報的項目。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進入長沙科技網(http:// kjj.changsha. gov.cn/)的“長沙市科技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填報《長沙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和《財政備案表》。
(二)推薦單位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項目真實性進行審查,在信息系統中推薦合格的項目,并將推薦項目匯總表行文一式二份郵寄至長沙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企業與項目服務科。市科技局不受理未獲推薦單位推薦的項目。
1、申報單位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部屬、省屬,含賦予推薦權的改制科研院所)、三級醫院的,由各單位科技管理部門審查,以單位名義行文推薦。二級及以下醫院和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申報的,由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注冊地所在區縣(市)科技主管部門審查并行文推薦。其他申報單位為市屬單位的,由市行業主管部門或注冊地所在區縣(市)科技主管部門審查并行文推薦。
2、申報單位注冊在國家、省級園區的,由各園區管委會科技主管部門審查,由園區管委會行文推薦,其中省級園區推薦的項目需經所在區縣(市)科技主管部門備案。
3、其他單位申報的,由注冊地所在區縣(市)科技主管部門審查并行文推薦。
五、申報材料
(一)申報單位在信息系統填報申報材料后,在推薦和受理階段無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待立項后,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A4紙,簡裝成冊,含相關附件),交推薦單位簽章后,郵寄至市科技局相關項目主管處室。
(二)申報材料包含項目申報書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含營業執照(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機關單位)/事業單位法人證/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后無需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科技型中小企業編號截圖、項目負責人資歷證明(身份證、職稱、學歷等)、首席專家資歷證明(身份證、職稱、學歷等)、上年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納稅申報表(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增值稅申報表)、承諾書、首席專家知情書,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相關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證明,及其他資質證明,附件材料需上傳掃描件或復印件。
六、申報和推薦時間
申報時間為即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17:00止,推薦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七、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
長沙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企業與項目服務科(長沙市岳麓區高新區火炬城集賢路2號? 郵編:410013)
0731-88612506、88612508;
長沙市科技局資源配置與管理處? ? ? 0731-88666169
投訴受理:
長沙市科技局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處? 0731-88668071
附件:
1、2021年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2、2021年平臺和人才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長沙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5月24日
附件1
2021年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重點研發計劃支持我市新興及優勢產業鏈的技術與產品研發以及成果轉化、國際與區域科技合作、軟科學研究。重點研發計劃包括以下3個子項。在支持方式上,原則上采用事前立項事后補助的方式支持。
一、技術及產品開發項目(產學研合作及成果轉化項目)400項以內
(一)支持方向:
1、電子信息領域90項,重點支持計算與數字經濟、人工智能技術:(1)信息安全技術:①安全可靠計算機核心硬件、基礎軟件、應用生態開發、安全應用、商用密碼等支撐網絡安全發展的信息技術應用創新;②計算機輔助設計與輔助工程管理軟件;③云計算與移動互聯網軟件;④面向行業信息化應用系統(不包括因企業自身發展需要而開發的信息化應用系統)。(2)微電子技術:①半導體微細加工、芯片制備等集成電路設備;②半導體設備用高純碳化硅涂層零部件、高精密陶瓷零部件、集成電路及平板顯示用高精度石英掩膜基版、ITO靶材等集成電路材料;③Flip Chip、SIP等先進封裝技術、大功率射頻芯片封裝、晶圓級封裝與凸塊制造。④集成光電子器件技術;⑤基于功能材料或二維材料的微納光電器件及應用技術;⑥5G通信射頻收發芯片。(3)智能交通技術:①復雜環境融合感知、智能網聯決策與控制等技術;②智能網聯汽車整車、車載高精度傳感器件與控制模塊等;③車載無線傳感雷達與高性能圖像處理芯片;④毫米波安檢與無人監視設備。(4)5G通信技術應用。
2、航空航天領域10項:(1)航空技術:航空發動機結構強度與可靠性技術、航空核心零部件技術、大飛機起落架技術、民用航空發動機及重要部件。(2)航天技術:航天測控綜合測試系統技術、航天特種材料及結構件、航天發動機極端環境下無線無源溫度傳感技術。(3)衛星導航技術:①導航核心芯片、導航嵌入式軟件技術;②高精度定位、室內外無縫定位、衛星導航脆弱性監測評估與減緩及基于多模組合導航的技術;③衛星導航與5G、互聯網、遙感等領域融合應用技術;④智慧城市北斗時空服務安全防護技術。
3、新材料領域50項:(1)鋰離子電池: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鋰離子動力電池、功率型鋰離子動力電池、可快充電鋰離子動力電池、耐低溫型鋰離子動力電池等工程化技術研究及產業化。(2)先進儲能材料:①高穩定型電解液(質)、硅碳負極材料、硅氧負極材料及固態電池材料等新型電池材料等技術研發及產業化;②燃料電池產業鏈技術研發及產業化;③新型高能量密度鋰電池材料,包括鋰硫電池、鈉離子電池的正極、負極、電解質溶液及隔膜材料的制備及批量化生產技術,燃料電池電催化劑、膜電極制備技術、雙極板等的技術研究。(3)金屬及合金材料深加工:①高性能鎂、鋁、鈦輕合金材料制備和加工技術:以輕質、高強、大規格、耐疲勞為重點,兼顧耐高溫和耐腐蝕,滿足大飛機、軌道交通、節能環保等領域需求;②先進硬質材料制備及制品深加工、提質增效技術。
4、先進制造與自動化領域100項,重點支持人工智能應用賦能、零部件研發:(1)新型機械:工程機械軸承連接件、液壓件、高端閥門、傳感器等重要基礎零部件研發。(2)先進制造工藝與裝備:①機器人數字孿生系統;②激光增材再制造;③先進制造系統及數控加工技術。(3)電力系統與設備:①微電網建設;②電力運行維護服務云平臺技術;③多能數據物聯技術;④5G通信用大規模永磁直驅風電機組群能量管理系統 。(4)汽車及零部件技術:①汽車專用特種底盤研發與運用;②鑄件、鈑金件、車架、前后車橋等基礎配套零部件的研發及產業化。(5)高性能、智能化儀器儀表:①面向行業的傳感器技術;②精確制造中的測控儀器技術。
5、高技術服務領域30項:重點支持研發設計服務、信息技術服務、生物技術服務、數字內容服務、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知識產權服務、檢驗檢測服務等。
6、生物與新醫藥領域60項:(1)檢測與診斷技術研究,心腦血管和代謝疾病、抗腫瘤和感染等治療藥物研發。(2)道地藥材種植與加工、現代中藥飲片和中藥制劑、植物提取等研發,經典名方挖掘與制劑產業化。(3)醫學影像設備、醫用機器人、高值耗材、可穿戴遠程醫療產品、體外診斷產品開發。(4)食品和藥品生產過程質量監控技術研發。(5)婦女兒童健康。(6)艾滋病防治。(7)食品安全。(8)醫療大數據與輔助診療。(9)干細胞和基因技術研發。(10)臨床應用技術創新。
7、新能源與節能領域10項:(1)氫能、生物質能、太陽能和風能等領域技術研究與開發。(2)工業、交通、建筑、農用、民用等領域節能技術研發。
8、資源與環境領域15項:(1)大氣、水、土壤、固廢污染、噪聲等環境污染防治技術和裝備技術研究與開發。(2)生態保護。(3)節水型城市建設。
9、農業新技術領域20項:生物育種、健康養殖、重要作物、綠色園藝等技術研發與應用。
10、其他相關領域15項:公共安全(應急處理、防震減災)、政法系統科技創新、禁毒、安全生產等技術研究與應用。
(二)支持對象: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2020年或2021年完成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科技與文化融合示范企業、有軍工三證的企業、市政府批準成立的新型研發機構。
(三)主管處室: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電子信息、航天航空、新材料、先進制造與自動化領域項目)、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處(高技術服務領域項目)、社會發展科技與農村科技處(生物與新醫藥、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農業新技術領域項目)。
(四)支持標準:高新技術企業項目事前立項事后補助立項25萬元,有效期內的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事前立項事后補助立項20萬元,其他單位事前立項事后補助立項15萬元。
(五)申報材料要求:見通知。
二、國際與區域科技合作項目20項以內
(一)支持方向:支持我市企業聯合省外、國(境)外各類科技創新主體,開展技術研發、技術轉移與成果轉化等,優先支持與中科院、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以及港澳地區高校、科研機構開展合作。
(二)支持對象: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2020年或2021年完成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科技與文化融合示范企業。
(三)主管處室:國際科技合作與智力引進處。
(四)支持標準:事前立項事后補助立項25萬元。企業與香港城市大學開展合作的科技項目,按長沙市與香港城市大學相關合作協議的約定金額,以前資助與事前立項事后補助結合的方式支持。
(五)申報材料要求:除通知明確材料外,還需提供與國(境)外相關高校及科研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協議內容包括:合作事項、成果分配、資金使用等。
三、軟科學項目10項以內
(一)支持方向:支持圍繞長沙產業發展、社會民生、創新創業等領域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開展為決策提供支撐依據的軟科學研究。
(二)支持對象: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三)主管處室: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處。
(四)支持標準:事前立項事后補助立項5萬元。
(五)申報材料要求:見通知。高校、科研院所申報此類項目可不提供納稅證明、財務報表等相關附件。
附件2
2021年平臺和人才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平臺和人才計劃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基地)建設和運營服務,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提高科技創新的條件保障能力;支持創新人才和創新團隊的引進、培養,進一步優化科技人才資源布局。本次公開申報的平臺和人才計劃包括其他科技創新平臺項目、科技領軍人才項目等2個子項。市級技術創新中心、科普場館項目、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與眾創空間、科技特派員等子項的申報另行通知。在支持方式上,原則上采取事前立項事后補助方式。
一、其他科技創新平臺項目20項以內
(一)支持方向:支持除技術創新中心、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技術轉移轉化機構(基地)、市外駐長技術轉移機構以外的技術研發平臺、創新服務平臺、成果轉化平臺、資源共享平臺的建設。
(二)支持對象: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2020年或2021年完成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優先支持規上工業高新技術企業。
(三)主管處室: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電子信息、航天航空、新材料、先進制造與自動化領域項目)、社會發展科技與農村科技處(生物與新醫藥、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農業新技術領域項目)、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處(高技術服務領域、成果轉化平臺、資源共享平臺項目)。
(四)支持標準:事前立項事后補助立項20萬元。
(五)申報材料要求:見通知。
二、科技領軍人才項目8項以內
(一)支持方向:主要支持長沙市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在長創辦或領辦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技術研發、成果轉化項目。
(二)支持對象:科技領軍人才創辦或領辦的高新技術企業。
(三)主管處室:國際科技合作與智力引進處。
(四)支持標準:事前立項事后補助立項100萬元,項目自籌經費應為財政投入部分的2倍以上。
(五)申報材料要求:除通知中明確的材料外,還需提供長沙市科技局認定科技領軍人才的文件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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